我住的海岛以美食著名
这个海岛的居民想当然尔几乎都是Live to Eat的岛民
我假设爱美食的人吃东西都很挑剔
再推理一个美食小贩的烹饪技术大概也要中上程度才能在这个海岛上混很多年
今天我就碰到了一位很会煮叻沙的前小贩阿姨
阿姨来自山城在海岛卖了大半辈子的叻沙
现在在半退休状态
对于我这种对吃没什么原则没吃也无所谓活在这世上大部分时间都用来工作和失眠的人来说
要我享受的吃实在是不太容易的一件事情
可是阿姨的叻沙让我破了记录
我的午餐是它
晚餐也是它
吃完之后我在想阿姨煮的食物很有水准的同时猛然想起
我的胃对于我照顾它的方式一直都很不满
(如果它能写部落格的话上面大概都会写满干瞧它的主人的话语)
今天的assam不晓得会不会让我的胃自暴自弃决定让它自己烂掉算了
大惊!
这个是不是叫做要吃不要命?
忏悔祈祷中。。